环球微动态丨助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 三部门要求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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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助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 三部门要求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服务
人民网北京2月17日电 (记者杜燕飞)近日,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金融部门要把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服务摆在重要位置,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工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交通物流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受疫情蔓延和经济下行等多重冲击,交通物流行业遭遇了较多困难。交通物流领域是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一环,是保障百姓民生的‘最后一公里’。因此,金融继续加大对交通物流行业的支持和服务,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完善组织保障和内部激励机制,创新丰富符合交通物流行业需求特点的信贷产品,切实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合理确定货车贷款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等,在疫情及经济恢复的特定时间内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细化落实尽职免责安排。
“要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和债券市场融资支持作用。”《通知》指出,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延续实施至2023年6月底,将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者、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中小微物流仓储企业纳入支持范围,简化申请条件,按月申报再贷款。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等发放交通物流相关贷款。鼓励交通物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融资,降低发债融资成本、提升便利度。
专家认为,交通物流领域市场主体自身具有的一些特点,如抗风险能力比较弱、内部管理比较粗放、缺乏合格的抵质押物,以及资金需求“短频快急”等,本来在融资中处于不利位置。
“要加大对交通物流领域的支持和服务,应基于这些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如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专项再贷款等,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加大对从事物流仓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定向支持;发展供应链金融,创新动产质押类贷款产品等,探索服务货运物流行业的新模式。对暂时遇到困难的物流仓储企业和从业人员,应采取延期还款、减免息费、便利续贷等方式给予支持,与物流仓储企业和从业人员共度难关。”董希淼认为,地方政府也应建立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对金融机构物流仓储企业贷款中的不良贷款按一定比例进行消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把物流仓储企业作为重要服务对象,并适当降低担保费率。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要加大对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的市场化资金支持,助力交通强国建设。加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投资交通物流项目的配套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布局、落地“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加快农村路网建设、水运物流网络建设等提供支持。
专家认为,加大对公路交通建设的金融支持,合理满足重大项目和企业的融资需求,有助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同时,坚持市场化原则,也为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业务拓宽了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