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协会:饮品加冰 应尊重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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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协会:饮品加冰 应尊重消费者权益

北京青年报讯(记者 王薇)部分饮品在手机点单页面的温度选项只有“冰”,有些饮料店甚至拒绝消费者提出的“去冰”饮品需求……昨天,针对夏季消费者遭遇的饮品加冰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向广大餐饮经营者发出倡议,倡议饮品加冰需以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前提。

两协会表示,饮品加冰销售要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购买饮品时,餐饮经营者应主动询问消费者是否需要加冰及加多少冰。若饮品存在确实无法去冰或饮品为特定的冰与配料结合等情况,餐饮经营者应在点单页面明确标注或在点单时提示消费者注意。

应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只有按照个人意愿决定是否消费、消费什么、以什么方式消费,其消费需求才能真正得到满足。餐饮经营者应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要,为消费者提供“多冰”“正常冰”“少冰”“去冰”或通过备注方式调整加冰数量等个性化选项,供消费者自主选择,也可以将饮品和冰分开,由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加冰及加多少冰。

应尊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落实消费者公平交易权,要求从事交易活动的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心怀责任担当,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经营理念,保障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消费者购买饮料时,默认购买的是饮料而不是冰。餐饮经营者可以在点餐台、广告单及食物图片等显眼处明示顾客有要求饮品不加冰的权利。若消费者对加冰容量提出质疑时,餐饮经营者应予以及时、正面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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